江秋莲: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,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******
1月10日中午,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,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,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。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2022年12月30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,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。
据青岛晚报报道,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,依据法律规定,刘鑫应当在1月9日(含当日)之前完成赔偿,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。
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,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,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、救助、安全保障义务,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,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,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。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,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.6万元、精神抚慰金20万元,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。
此前,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,引发争议,此后该微博被封号。(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)
澳门日报社致信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******
中新网澳门9月23日电 时值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,澳门日报社向中国新闻社发来贺信。
澳门日报社致信祝贺中新社建社70周年。 贺信截图澳门日报社在贺信中说:“中国新闻社是公认的国际著名通讯社,是讲好中国故事的民族品牌,是海外华侨、港澳同胞、外籍华人认识祖国、了解祖国的窗口,是海内外华文媒体的良知益友。”
贺信说:“澳门日报自创办之始,已在中国新闻社的支持配合下,成长壮大,数十年来已成为重要的合作伙伴。未来我们仍将不忘初心,保持合作,互相配合,讲好中国故事,凝聚海内外民心。”
贺信最后表示:“际此中国新闻社成立70周年,谨祝贵社业务蒸蒸日上,国际声誉日隆!”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